課程名稱 |
民法債編各論 Civil Code-kinds of Obligations |
開課學期 |
99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吳從周 |
課號 |
LawILS7040 |
課程識別碼 |
A41 M0120 |
班次 |
|
學分 |
4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帶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5,6,7,8(12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科法一 |
備註 |
不接受外系所學生選修。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45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92Obligations 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本課程擬以一學期四學分的時間教授各種有名契約之主要類型, 礙於時間限制, 無法講授所有的契約類型, 主要將集中在買賣, 贈與, 租賃, 借貸, 僱傭, 承攬, 委任, 合夥等契約類型的內容說明上, 其中除理論介紹外, 將著重在實務見解的說明, 遇有混合契約或者實務上重要的契約類型(例如合建契約)亦將一併說明。 |
課程目標 |
使修課同學掌握主要有名契約之類型, 以充實其各種契約之基本知識 |
課程要求 |
修課同學應盡心研讀,積極參與本課程,將不定時點名, 並以期中考及期末考作為主要評量依據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|
指定閱讀 |
|
參考書目 |
邱聰智, 新訂債法各論(上)(中)(下)三冊
劉春堂, 民法債編各論(上)(中)(下)三冊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|
|